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(2017)京刑再3号文书中有一段振聋发聩的论述: 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由公诉机关承担,被告人无须“自证其罪”,因此无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与有罪判决并不相同,只要指控证据未达到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,只要存在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,就表明关于有罪的证明至少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要求,即应考虑认定被告人无罪。
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,应当坚持证据裁判原则,认定案件事实,必须以证据为根据;应当坚持疑罪从无…。
楼上 @佚明 已经讲得很好了,起因是三大运营商对PCDN打击...
为啥要这样?裸睡可以理解,我也经常裸睡,但是那是保证床品干净...
这是10年谷歌退出中国的影响延续。 我其实不愿意承认,一个...
我老家在湖北的一个小县城里,真正的青山绿水的那种。 山多水多...
explorer和finder这俩货,其实都挺抽象的。 我来...
如果是电影,那不一定 一个电影肯定是母带最清晰,这个大家都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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